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省州《实施< 国家红十字会法>办法》,严格依法办事;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县城内,及时收集各种自然灾害,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争取各地援助资金、物资,及时开展救助、救护及重建工作;
(三)健全红十字会组织,积极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防艾、现场救护知识;
(四)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人道主义和红十字精神教育和宣传活动;
(五)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领域的社会救助工作;
(六)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七)组织开展捐款、捐物救助灾区工作;
(八)承办上级红十字会安排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红十字会隶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支出预算45.736万元。
(二)项目支出
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红十字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45.736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36万元(包括个人家庭补助:应休未休补助0.9万元;职工年终三费4.616万元;科学发展绩效奖金4万元),个人商品及服务支出3万元。
(五)非税收入
单位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3.培训费0.2万元
4.会议费0.2万元
5.机关运行费0.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舟曲县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1804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