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章、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工作,协同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县直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6.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县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7.审批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审批县直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
8.领导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按审批权限审批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县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支持它们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10.协调和指导县直机关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组织搞好抵制邪教活动的斗争,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委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7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6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7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56万元,公用经费10.2万元。
(二)项目支出
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8部门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人员经费64.56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8年我委支出预算为74.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35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4.培训费1.5万元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培训费情况进行说明
5.会议费1.5万元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会议费情况进行说明
6. 机关运行费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附件:舟曲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1804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