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旅游业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具体规划;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县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县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
(三)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资助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依法申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全县假日旅游;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全县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责任。
(六)推动全县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承担全县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七)组织、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性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机构名称:舟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3、目前单位在职职工有26人,其中党员15人,研究生1人,本科14人,专科6人。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项目规划室、行业监管室、宣传室、财务室,下属单位有旅游执法大队。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14.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336万元,公用经费14.4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875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支出功能分类情况进行说明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进行说明
(五)非税收入
单位有无非税收入,都必须做出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有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都必须做出说明。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因公出国(境)费情况进行说明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18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
4.培训费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培训费0.22万元。
5.会议费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会议费情况进行说明
6.机关运行费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7万元、电费1万元、取暖费5万元、差旅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舟曲县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1804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