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全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审核我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有关跨县内部门或乡(镇)地域间的环境污染问题;处理涉及县外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和监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各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有关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县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查或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态县建设,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环境信息网;组织并指导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环境友好社区、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并指导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编制核定人数为26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23人);2020年现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21人);,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股,即规划环评股、生态农村股、执法监督股、污染控制股、核与辐射监理站;下属2个事业单位,即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察大队。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万元。我局现有职工25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1人退休。工资总预算收入20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32万元,有既定用途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15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共计13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为有既定用途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15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功能分类情况:2110101款行政运行202万元;2110104款环境保护教育宣传经费3万元;2110199款其他环境管理事务8万元;2110299款生态环境监测经费48万元;2110299环境监督执法经费5万元;2110299环境执法大队污染源调查经费5万元;2110301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0万元;2110399款污染防治经费3万元;2110399款放射性及废弃物管理经费3万元;2110399款辐射安全管理经费3万元;2110402款农村环境检测费54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经济分类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工资性福利支出2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110301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0万元。
(五)非税收入
我单位现在没有非税收入,2017年将排污费收取权转接到地税局。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公务接待费安排预算0.5万元。
3.培训费
我单位今年预算安排培训费4万元。
4.机关运行费
我单位今年安排机关运行费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项目支出(有既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15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0日为257.18万元。
附件: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