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实施指导依法治县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审计和服装、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司法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现设综合办公室、社区矫正股、安置帮教股、基层工作股、律师事务股、法律服务股等6个股室,辖19个乡镇司法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95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1.26万元;专项工作经费85.9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957.1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95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7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19年公证处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不在通过单位账户。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无出国出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
由于机构改革尚未结束,公务经费尚未明确。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按照预算公开表格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进行说明
4.培训费:无
5.会议费:无
6.机关运行费:由于机构改革尚未结束,公务经费尚未明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1.基层司法所办公设备购置,2.普法宣传手册、读本印刷,3.日常办公设备购置,4.人民调解桌椅购置,5.法治文化广场、一条街建设,6.司法信息化建设。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舟曲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舟曲县司法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