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的具体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取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四)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并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五)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帮扶援助工作。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就业安置股等内设机构,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和独立编制机构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核定行政编制6人,现有人员8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4.3万元。
(二)项目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4.83万元,退役士兵优待金县级配套资金46.65万元,退役士兵培训费7.88万元,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及进疆援藏补贴22.6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行政运行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91.96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专项支出9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0万元。
(五)非税收入
本单位没有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按照预算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公务接待费
按照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4.会议费
会议费用0万元。
5.培训费
退役士兵培训费7.88万元。
附件:舟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舟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