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实施细则》(甘财采〔2022〕15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甘肃省行政区域各法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本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定。符合评审专家申报条件的,经所属法人单位审核、推荐,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标准及有关要求申报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本次评审专家征集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普遍征集的基础上,各市(州)、县(区)根据本区域评审专家使用情况进行征集。省本级重点征集物业、家具、印刷、出版、文物、图书、电梯、车辆、医疗设备、法律服务、测绘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等专业方面的评审专家。
二、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6.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7.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到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名单。
8.按要求提供申报专业相关业绩材料、回避声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及有效证件。
重点征集专业的评审专家,可适当放宽征集条件。如不具备前款第2项所列职称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同等专业水平、有突出专业能力和特长、工作必须满8年,且符合评审专家其他资格条款的,经申请人所在市(州)财政监管部门审查后出具推荐函,方可拟选聘为评审专家。
四、申请流程
1.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于2023年4月20日至6月20日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ansu.gov.cn),进入“评审专家库”栏目,在“我要成为评审专家”栏内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评审专业;结合本人的专业特长和实际从业情况,可申请1-2个相近评审专业,填报评审专业时,将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一并填写。
2.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填报《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承诺书、回避声明、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及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申报审核
1.财政部门审核。各市(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登录系
统,对本区域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相关信息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最终复核。
2.报送申报材料。省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专家应在一周内下载打印申请材料,《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需本人签名,经所属法人单位审核,注明“经审核,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XXX申报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负责人签名、明确联系电话,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认真阅读《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熟知承诺内容,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准备申报评审专业相关的业绩材料,复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一并报送本地区市(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存档备案。
3.参加培训考核。省级财政监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申请人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按时报名参加培训考核。
4.网上公示结果。培训考核通过的申请人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对公示期无异议的将纳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
附件:1.重点征集专业财政部门推荐函
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申报咨询电话:0931-8891015。
技术支持电话:0931-8891427、8891426。
甘肃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9日
重点征集专业财政部门推荐函
甘肃省财政厅:
兹有xxx(身份证号:xxx),从事xxx工作xx年(满8年),获得过xxx(县级以上专业相关荣誉、专利成果、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因xxx原因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我单位审查,认为该申请人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水平。
特此推荐。
xxx财政局(盖章)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