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谈振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县委发〔2017〕52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谈振华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向杰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肖亚斌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袁薛毅同志任县电化教育中心主任(副科级);
谈红卫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副科级);
刘维政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正科级);
任小军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正科级);
梅海安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正科级);
尹岩青同志任县工商质监稽查局副局长;
张新霖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城关工商所所长;
何晓红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城关工商所副所长;
罗茂林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立节工商所副所长;
罗恒荣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峰迭新区工商所副所长;
冯缠奎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曲告纳工商所所长;
肖世全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拉尕山景区工商所副所长(副科级);
聂立军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
刘忠明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
杨玉舟同志聘任县城关九年制学校校长;
王玉杰同志聘任县城关九年制学校副校长;
易海燕同志聘任县第一幼儿园园长(副科级);
韩其安同志聘任曲瓦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杨峰杰同志聘任巴藏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张小军同志聘任大峪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孙文保同志聘任立节镇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尹爱旭同志聘任憨班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付玉明同志聘任峰迭镇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何光成同志聘任坪定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罗永春同志聘任东山镇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王伦全同志聘任果耶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王宏业同志聘任插岗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谢国学同志聘任拱坝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科级);
叶德斌同志聘任博峪镇九年制学校校长(副科级);
袁 方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主任科员;
黄永祥同志任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
毕 涛同志改任县第一中学正科级干部;
郑春生同志改任县工商质监局主任科员;
陈五权同志改任江盘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杨爱奎同志改任江盘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严文斌同志改任东山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刘俊成同志改任南峪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杨明泰同志改任南峪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严白虎同志改任果耶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李俊明同志任插岗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昝卫东同志改任拱坝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免去:
刘俊成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卫城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玉舟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肖亚斌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谈振华同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宝军同志县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职务;
陈玺栋同志县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职务;
何 丹同志县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职务;
刘维政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小军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梅海安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兼立节工商所所长职务;
罗茂林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节工商所副所长职务;
郑春生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峰迭新区分局局长职务;
罗恒荣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峰迭新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新霖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局长职务;
何晓红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副局长职务;
冯缠奎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曲告纳乡工商所所长职务;
肖世全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拉尕山景区工商所副所长职务;
聂立军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所所长职务;
刘忠明同志县市政管理大队副队长职务;
杨爱奎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杨明泰同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俊明同志县图书馆主任科员职务;
黄永祥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科级干部职务;
刘向杰同志不再聘任县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易海燕同志不再聘任县幼儿园园长职务;
叶德斌同志不再聘任县峰迭新区中学政教主任职务;
尚全具同志不再聘任县藏族中学教导主任职务;
罗建红同志不再聘任曲瓦乡学区校长职务;
肖双林同志不再聘任巴藏乡学区校长职务;
杨峰杰同志不再聘任大峪乡学区校长职务;
张仁民同志不再聘任立节乡学区校长职务;
虎明昌同志不再聘任憨班乡学区校长职务;
杨昌权同志不再聘任峰迭镇学区校长职务;
罗永春同志不再聘任坪定乡学区校长职务;
何光成同志不再聘任东山乡学区校长职务;
王玉杰同志不再聘任果耶乡学区校长职务;
袁薛毅同志不再聘任武坪乡学区校长职务;
韩其安同志不再聘任插岗乡学区校长职务;
王宏业同志不再聘任拱坝乡学区校长职务;
张小军同志不再聘任曲告纳乡学区校长职务;
王兴平同志不再聘任博峪乡学区校长职务。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