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按照中央、省、州纪委监委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安排,2024年6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舟曲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现就征集专项治理问题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6月下旬—9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私设账外账、公款私存、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隐瞒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报账手续不全、乱报支出、“白条”抵库、虚报套取、无票据入账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流失严重等问题;贪占挪用、监守自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以及资产资源低价对外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和资产资源发包收入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资源交易未按规定公开发包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和干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经营或者违规合同整改等问题;村干部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财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等问题;针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重点收集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监管部门对集体资金监管不力,审核不严、违规出借、挪用等问题;农村集体“三资”审计避重就轻,流于形式、走过场,以及移交问题处理避重就轻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债务方面: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
(五)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农村“三资”监管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举报方式
线索通过受理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电话:0941-5122456。
举报邮箱:njzlyq6320@163.com
来访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农牧大厦办公楼4楼(舟曲县农经站)
特此公告
舟曲县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