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县交通建设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受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举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采取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正常运输秩序以及利用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交通运输领域的各项涉黑涉恶行为。
2、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恶意阻挠施工、阻挠征拆、非法索要高额赔偿、抢栽抢种抢建等涉黑涉恶行为。
3、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等领域为违法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行为。
4、在车辆维修、驾培等行业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涉黑涉恶行为。
5、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罢运或围堵政府机关的涉黑涉恶行为。
6、在交通运输行政检查和执法时,拒不配合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甚至雇佣“打手”对检查或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行为。
7、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群预约等方式或打着“网约车”“顺风车”的幌子,组织无营运手续的“黑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8、恶意破坏交通运输行业经营秩序、在物流托运集散市场等场所非法营运和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行为。
9、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涉黑涉恶行为。
10、其他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1、举报电话:0941-5122346
2、邮箱举报2694138603@qq.com
3、信件举报地址:舟曲县交通运输局(舟曲县峰迭镇小蒜坝)
4、来访举报地址:舟曲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交通局2楼办公室)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踊跃举报线索,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行为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