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价格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规定,经上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受舟曲县给排水公司委托,舟曲县物价局将于2017年6月23召开舟曲县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及征收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公告内容如下:
一、价格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1、舟曲县自来水价格0.5元/吨,是1998年6月舟政办字第[1998]13号调整的,“8.8”受灾损毁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杜坝川重建并重新运营。19年来,电费、原材料价格上涨,工人工资增加,造成供水企业成本增加出现亏损状态,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15年5月,甘南州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对我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出具成本监审报告(甘南州成本监审〔2015〕3号),核定每立方米供水成本为1.28元。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到2015年底,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阶梯式水价,自来水公司准备于近期对供水价格进行如下调整,实行阶梯式水价。
2、舟曲县污水处理厂自2013年正式运行以来,为保护我县水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污水处理厂自2013年运行以来没有征收污水处理费,但污水处理费用和维护费用的增加、截污干管和污水管网建设的不断投入,征收污水处理费已迫在眉睫。根据《甘肃省污水处理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精神,州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对我县给排水公司污水处理价格进行成本监审,出具成本监审报告(甘南州成本监审〔2015〕4号),核定每立方米污水处理成本为0.89元。根据国家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全国污水处理费最低征收标准为居民0.85元,非居民1.20元。
二、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
(一)居民用水(按每月每户用水量):
1、0-15吨 原价0.5元/吨,现价1.2元/吨
2、15-20吨 原价0.5元/吨,现价1.6元/吨
3、20吨以上 原价0.5元/吨,现价2.0元/吨
(二)非居民用水(按每月每户用水量包括工业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
1、0-100吨 原价0.7元/吨,现价2.0元/吨
2、100-150吨 原价0.7元/吨,现价2.4元/吨
3、150吨以上 原价0.7元/吨,现价2.8元/吨
(三)特种用水(按每月每户用水量):
1、0-100吨 原价0.9元/吨,现价5.5元/吨
2、100-150吨 原价0.9元/吨,现价6.0元/吨
3、150吨以上 原价0.9元/吨,现价6.5元/吨
三、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
舟曲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0.85元,非居民1.20元。
四、听证会参加单位
此次参会的单位和代表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宣传部、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广局、水电局;参会代表有: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城关镇、江盘乡、峰迭镇)居民代表、消费者协会代表。
热忱欢迎关心此事并对我县自来水及污水处理运行情况有一定了解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拨打热线的方式提出好的意见。
热线电话:5221934
特此公告
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