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落实好我县河长制,促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立健全河湖保护治理体制,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经2018年第一次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请任闫朝朝等19名同志为我县河长制工作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对聘任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对聘任人选有异议,及时向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941-5211355。
附件:舟曲县河长制社会监督员花名册.xlsx
舟曲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