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9日,我县在对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阳性感染者1名。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13日14时20分左右自驾到兰州手足外科医院做核酸检测,16时40分左右返回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村租房,再未外出。
11月14日12时左右自驾到兰州手足外科医院做核酸检测,15时左右返回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村租房,再未外出。
11月15日8时30分左右从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村出发,一路高速,中途无下车,于13时30分左右到达舟曲县两河口高速路口卡点,后闭环转运到城关镇庙沟村家中,再未外出。
11月16日至18日居家未外出。
11月19日核酸检测呈阳性。
请以上时段有活动轨迹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单位报备,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所有来舟返舟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在的乡镇、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落地采”、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
舟曲县疫防办电话:0941-5129995
舟曲县疾控中心电话:0941-5123881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