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我县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居民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10月1日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红山东路御锦城工地旅居史人员;
10月2日从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乘坐UQ2519航班到达兰州中川机场的人员;
10月2日从中川机场乘坐C630次列车到达兰州火车站的人员;
10月2日从兰州火车站乘坐C648次列车到达哈达铺火车站的人员;
10月2日18时08分从哈达铺火车站乘坐甘KT0980和甘KT2698出租车的人员;
10月4日17时40分左右到过老城区邮政局门口的人员;10月4日17时40分之后乘坐过甘PH2212私家车的人员;
10月4日18时以后乘坐甘P50652私家车的人员;
10月5日8:30分左右到坪定镇卫生院的人员,9时30分左右到坪定镇坪定村永亮小吃店的人员。
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单位、网格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应防控措施。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不聚餐、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