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庆节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人员出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舟”“非必要、不来舟”。倡导所有人员就地过节,10月31日前,县内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跨县区流动。
二、人员出县必须持外出报备单。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执行报备审批制度,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区。外出前须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备审批,由乡镇(社区)出具外出报备单,经交通检疫卡点检查确认后放行。流动人员、施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确需外出的,向所在乡镇、社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三、落实来舟返舟报备程序。所有来舟返舟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所在乡镇(社区)或所住酒店报备,进入交通检疫卡点须提供电子版报备回执单,未报备人员要在入境卡点现场落实报备,待所在乡镇(社区)或居住酒店出具报备回执单后,由交通检疫卡点工作人员确认无误方可通行。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