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当前异常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报备。请7月6日以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舟人员,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因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分类实施排查管控。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来(返)舟,确需来(返)舟的,落地后严格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舟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舟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县(市、区、旗)内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舟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落地采”,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所有来(返)舟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乡镇(社区)、单位、宾馆报备,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关口前移。对无疫情地区来(返)舟人员,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进出场所须扫“场所码”“甘南帮办”,无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娱乐场所、交通场站、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员工及进入人员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杜绝人员聚集。暂停举办夜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校外培训、体育赛事、群众活动、聚餐聚会、营销展览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六、主动接种疫苗。请符合条件但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的群众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尤其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确保3岁以上适龄人群应接尽接,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七、及时监测就医。请广大干部群众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出行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八、尽量避免网上购物。建议广大干部群众非必需不要网上购物,有需要当面签收的快递包裹时,要对快递物品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及时做好个人防护。拆完快递后,及时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
九、非必要不外出。请广大干部群众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或有疫情感染风险区域,确需前往的,要向所在乡镇(社区)、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和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返舟后积极配合落实分类管控措施。请密切关注我县疫情防控办发布的涉疫人员活动轨迹信息,如有相同轨迹交集,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群策群力构筑全县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舟曲县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
县疫防办 0941-5129995
县人民医院 0941-5112310(核酸检测室)
县疾控中心 0941-5123881
曲瓦乡 0941-5191115
巴藏镇 0941-5191001
大峪镇 0941-5101001
立节镇 0941-5176002
憨班镇 0941-5211100
峰迭镇 0941-5221001
坪定镇 0941-5231001
江盘镇 0941-5128036
城关镇 0941-5122192
东山镇 0941-5241003
南峪乡 0941-5186782
大川镇 0941-5321001
果耶镇 0941-5331001
八楞乡 0941-5391001
武坪镇 0941-5211315
插岗乡 0941-5371049
拱坝镇 0941-5381000
曲告纳镇 0941-5391055
博峪镇 0941-5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