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和“总要求”:总策略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是动态清零。总要求是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四早”措施是指: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集中”是指: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
居家医学观察简称居家隔离,指对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中特殊人群、中风险区域返回人群、出院后的患者和解除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所实施的医学健康管理。居家隔离对环境与设施有一定要求,现场综合评估达不到条件的,可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居家隔离要求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单独居住,不能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指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种自我健康管理,定期报备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的核心是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从对本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出发,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出行,同时避免乘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与避免进入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或空间密闭场所。
“三区两通道”是指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部根据需要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
三区就是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不同区域之间应有严格分界,需要采取物理隔断方式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
两通道则是指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两通道不能交叉,尽量分布在场所两端,并设置明显标识。具备条件的观察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垃圾清运通道与隔离人员进出的通道分开。
1.境外输入病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定义。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前14天内有境外疫情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且排除中国境内感染。
2.输入继发病例(输入继发无症状感染者)定义。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前14天内与境外输入病例有明确接触史而感染。其判定原则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前14天内仅与境外输入病例有过接触史;②未曾到过或居住在境内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社区,或境外有疫情的国家或地区;③无医院就诊等其他可疑暴露史,或所在地区未发生社区传播。该类病例应当按照本土病例在网络直报系统中报告。
3.密切接触者定义。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4.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的密接”)定义。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至被隔离管理前这段时间内,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次接触)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调查中要以与密切接触者接触频繁的家属和同事等人群为重点。
5.一般接触者定义。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诊疗过程中有过接触,以及共同暴露于商场、农贸(集贸)市场、公交车站、地铁内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
聚集性疫情定义是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疫苗接种对象为全省范围内,3岁以上除接种禁忌症外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且CT影像学无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在病例类型处选择“阳性检测”,临床严重程度中只能选择“无症状感染者”。发病日期为阳性标本采集时间,诊断时间为阳性检出时间。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其发病日期订正为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需于24小时内在网络直报系统传染病报告卡中填写解除医学观察日期。解除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复阳”情况,可在个案的传染病报告卡中进行备注说明,无需进行重复报告。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选取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原则上须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诊疗空间,具有良好通风条件。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指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棋牌室、车站、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机构指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等。
(一)低风险地区。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
(二)中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办公场所应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5.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
6.人员密集、空间又相对密闭的场所,如宗教活动场所、洗浴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关门歇业。
(一)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机构保持正常运转。
(二)中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医疗机构应加强体温检测,严格预检分诊,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
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7.建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用无纸化办公,降低接触传播风险,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三)高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医疗机构应停止择期手术,停止口腔、内镜常规检查等高风险操作。
3.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等应避免聚集互访,不提供堂食。
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1.环境及物品日常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日常预防性消毒时,在无明确污染的情况下(如:肉眼可见的灰尘、食物残渣等)可采取先消毒后清洗去残留的程序。
2.日常预防性清洁消毒时应首选物理消毒方法。使用化学方法消毒时,优先选择刺激性小、环保型消毒剂;发生传染病时根据病原体抗力和相关方案要求选择适宜的消毒剂。
3.所使用的消毒药械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相关规定,按照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药械需有有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并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未按消毒产品管理的药械其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
4.配置和使用化学清洁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手套、必要时戴口罩、并确保有足够的通风;摘除手套和脱卸个人防护用品后应及时彻底清洗双手。
随时消毒是指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患者排泄物、呕吐物、体液及其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随时消毒。
终末消毒是指传染源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应当确保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的存在。
每个病例必须采集急性期呼吸道标本(包括上呼吸道标本或下呼吸道标本),重症病例优先采集下呼吸道标本;根据临床需要可留取便标本、全血标本、血清标本和尿标本。物品和环境标本根据监测需求采集。
二十一、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是指什么?
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10-in-1test)技术指将采集自10人的10支拭子集合于1个采集管中进行核酸检测的方法。
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可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血清标本可在4℃存放3天,-20℃以下可长期保存。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存放标本。
1.标本采集后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内分装。
2.所有标本应当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样本采集管里,拧紧。容器外注明样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采样日期。
3.将密闭后的标本装入密封袋,每袋限一份标本。样本包装要求要符合《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相应的标准。
4.涉及外部标本运输的,应根据标本类型,按照A类或B类感染性物质进行三层包装。
接触或可能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者、污染物(血液、体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等)及其污染的物品或环境表面的所有人员均应当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具体包括:
1.手套。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根据工作内容,佩戴一次性使用橡胶或丁腈手套,在接触不同患者或手套破损时及时消毒,更换手套并进行手卫生。
2.医用防护口罩。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每次佩戴前应当做佩戴气密性检查,穿戴多个防护用品时,务必确保医用防护口罩最后摘除。
3.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眼睛、眼结膜及面部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时,应当佩戴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消毒干燥,备用。
4.防护服。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应更换个人衣物并穿工作服(外科刷手服或一次性衣物等),外加防护服。
2.脱下的防护眼罩、长筒胶鞋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3.脱卸防护装备的每一步均应进行手消毒,所有防护装备全部脱完后再次洗手、手消毒。
二十六、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五道关口”指什么?
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五道关口”指远端防控、国门检疫、集中隔离观察、社区防控、哨点监测。
1.勤洗手。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2.科学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就医时,拥挤时,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要戴口罩。
3.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4.少聚集。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5.文明用餐。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敬酒不闹酒,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6.遵守1米线。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7.常通风。家庭人多时,房间有异味、油烟时,有病人时,访客离开后,多开窗通风。
8.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消毒。
9.保持厕所卫生。勤清洁厕所,马桶冲水前盖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
10.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有症状时,及时就医。
11.疫苗接种。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导致人员感染的船舶代理、船舶修理、第三方检验服务等有关单位,14天内限制其人员进入港口特定区域,并报移民边检、海关、海事等口岸管理部门。
时空伴随人员信息: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与确诊病例的手机号码伴随时间超过10分钟的人员,风险等级高。
重点区域驻留人员信息:是指重点疫情发生场所、中高风险区漫入我省的人员信息,风险等级高。
省际漫游人员信息:是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漫入我省的人员信息。
疫情防控“五张网”:防控责任网、基层社区网、入口道口防控网、医疗救护网、物资保障网。
常态化疫情防控“三不变”: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
疫情防控“四个风险点”: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疫情输入、入境冷链物品疫情输入、集中隔离人员传染、医疗机构院内交叉感染。
疫情防控“三项措施”:多渠道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机制、疫苗接种、公众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三减少”: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游风险。
疫情防控“三加强”: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
流调溯源“三同时机制”:流调溯源工作中,疾控、公安、工信等部门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
疫情调查处置“2+4+6+8+24”: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6小时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健康码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
疫情社区防控“三级包保”制度:是指县(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户。
社区防控“五包一”:1名街道或乡镇干部、1名社区网格员、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1名及以上志愿服务者,开展社区防控工作。
消毒“七不”: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公民防疫“八个基本行为准则”:一是勤洗手,二是科学佩戴口罩,三是少聚集,四是保持厕所卫生,五是分餐制,六是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七是遵守社交礼仪,八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公民健康防护“三件套”:坚持戴口罩、洗手与社交距离。
健康码:是实际真实数据为基础,由群众通过自行网上申报,即可生成属于个人的二维码。该二维码作为个人在当地出入通行的一个电子凭证。健康码分为三类即红码、黄码、绿码。
1. 对时空伴随者、重点区域(场所)驻留人员、中风险 区驻留人员赋黄码管理(黄码下方文字标识:中高风险人员)。
2. 对中高风险城市低风险区漫入人员,且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赋黄码管理(黄码下方文字标识:风险城市漫入人 员)。
3. 在第一入境地结束 14 天集中隔离返回目的地,居家健 康监测期间的入境人员赋黄码管理(黄码下方文字标识:解除隔离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4. 在开展大规模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赋黄码。(黄码下方文字标识:未参加全员核 酸第一轮人员)。
1. 时空伴随者、重点区域(场所)驻留人员、中风险区驻留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4 小时内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在第 3 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 均为阴性后由黄码转为绿码。
2. 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区漫入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黄码转为绿码。
3. 在第一入境地结束集中隔离的人员,返回目的地后, 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均为 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由黄码转为绿码。
4.对于大规模全员核酸检测中赋黄码人员按要求参加全程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由黄码转为绿码。
1. 时空伴随者、重点区域(场所)驻留人员、中风险区驻留人员,在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系统将自动比对后转为绿码。对于没有查询到记录,或未能自动转码的人员,凭三天内两次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纸质或电子),向所在地社区(村组)申请转码,经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部门核实后将黄码转绿码。
2.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区漫入人员在申领健康码时系统自动比对核酸检测结果,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记录的,系统自动转为绿码。对于没有查询到记录,未能自动转码的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纸质或电子),向所在地社区(村组)申请转码,经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部门核实后将黄码转绿码。
3.第一入境地结束集中隔离的人员,返回目的地后,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由社区(村组)报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部门核实后果将黄码转绿码。
行程卡上的*是什么意思?行程卡上的*表示您途经或到访的城市存在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并不表示您实际到访过这些中高风险地区。
行程卡上的“途经”如何定义?“途经”的含义是您在某个地方停留超过4小时以上,同时使用手机打开行程码, 系统就会自动记录为途经或到访。
行程卡上的*多久会消失呢?行程卡上的*有两种方式消失:①14天后自行消失。这个时限是以用户本人的时间为计量单位,与风险地区无关。如果14天后行程卡星号依然存在,可以致电通信行程卡相关通讯服务商进行调整。②风险地区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后,*会自行消失。
行程卡是一天一更新吗?是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服务由工信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与三大电信运营商联合 推出。利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通信大数据,为中国16亿手机用户提供出行查询服务。
如果我一直待在中高风险地区,那么我的行程卡上的*什么时候才会消失?如果您所在地当前的风险等级为中高 风险,那么您的行程卡就会出现*。如果您所在地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那么您的行程卡上的*会自动消失。若仍存在,可以致电通信行程卡相关通讯服务商进行调整。
如果我坐火车路过某城市,会不会也被记录下来?不会的。坐火车路过城市一般不会超过4小时,是不会判断为驻留的,坐飞机路过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上空就更加不会被记录。
行程卡为什么能准确证明我的位置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分析的是手机信号数据,通过用户手机所处的基站获取位置。信号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处理过程高度自动化,且有极其严苛的安全隐私保护机制,具有很高的真实性和准确度。
查询结果有偏差!A市我并没有去过/我去过B市但是没有查到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服务使用的是基站数据,为了确保通信连续、实现覆盖无盲区,行政区划交界处的两地基站信号可能会交叉覆盖,造成结果的偏差。另外,在一个城市驻留时间未超过4小时,是不会被记录的。海外行程记录,需要您在出国期间,开通使用国际漫游服务。如果结果有严重偏差,请及时联系客服。
应检尽检:人员分类:密接、次密接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医疗机医护人员、就诊人员、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农贸市场商户,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车站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人员,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及其他重点人群(大数据反馈或协查函承办中需要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应检尽检人员核酸费用参照州疫情防控办转发省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实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州疫防办发发电〔2022〕27号)规定,由市州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不得由个人承担。
愿检尽检:除应检尽检人员以外的自愿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此类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还有文件特殊规定需要费用自理做核酸检测的人群(比如不配合国家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人群)。
①高风险区域来舟人员落实“14+7”及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每间隔一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限为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②中风险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从严管控。严格执行“一人一户”要求,由乡镇或社区卫生院工作人员上门落实“五个一”(一支体温计、一瓶消毒液、一本宣传册、一个口罩、一张表格),居家期间的核酸检测有卫生院承担采样送检,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第7、14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观察期限为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③未发生疫情的低风险区域来舟人员凭“绿码”有序通行;如果是发生疫情的低风险区域人员来舟时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落实7天自主居家健康监测,早晚自主测量体温,如出现“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及时报备防控办或者所在乡镇。
人员管控政策依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精准落实外省来甘返甘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甘疫防办[2022]13号)
居家隔离的要求标准是什么
1、凡确定居家隔离的人员,最好是独立居住(最好有单独卫生间的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三餐专人送取,餐具用后消毒,卫生间定期消毒,拒绝一切探访,避免交叉感染。
2、对居家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人盯人”、“一对一”,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都要关注,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3、隔离期间必须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在隔离期间未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医学观察14天后由工作人员报乡镇卫生院,县(区、市)疾控中心下发解除告知书后,解除隔离。
4、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村(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将病情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5、有居家隔离人员的户,其家人均不得外出,生活物资、清运垃圾等由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
6、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居家隔离人员与其家庭成员的共享区域必须最小化,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
7、其他家庭成员尽量不进入隔离区域,如必须进入隔离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立即更换。摘下并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洗。
8、要与隔离者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与隔离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隔离者居住空间后,须清洁双手。准备食物、饭前便后也均应清洁双手。
9、家属应尽量减少与隔离者及其用品接触。杜绝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并消毒。
10、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11、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离者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以60-90摄氏度和普通家用洗衣液清洗,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将隔离者使用的床品放入洗衣袋。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12、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被隔离者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品。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四一律、四必须、七询问”:
(1)一律落实就诊“一米线”必须引导居民排队就诊,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到就诊不聚集。
(2)一律落实就诊“四必须”:必须严格督促就诊和陪诊人员做到“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对无法提供健康码人员的信息要进行登记并向其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有可疑症状的需进一步核实。
(3)一律落实就诊“七询问”:必须详细询问就诊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是否自行服用过退烧药,是否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人员接触史,是否有冷链或进口商品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活动,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等情况。
(4)一律落实就诊“全登记”:必须落实就诊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准确记录就诊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相关症状,做到不漏一人。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
4.院感防控“三同防”:内外同防、医患同防、人物同防。
5.院感防控“三防融合”:实施基于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基于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基于科技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
1 .关注疫情形势。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尽量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2.做好个人防护。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3.遵守防疫政策。公众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场所管理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少触碰扶手等公共物品,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消毒、通风、监督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做好健康监护。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坚持“人物同防”。冬季气温低,新冠病毒存活时间更长。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收发快递做好消毒和手卫生。选购进口水果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并及时进行手卫生。
6.加强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可以使已经逐步减少的中和抗体快速增长或反弹,从而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尽快接种。
电话:0941-5129995
传真:0941-512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