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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华雄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0-11-27 08:59:13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11月25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石华雄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8.17”暴洪泥石流灾害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及生态移民相关工作,对“美丽舟曲”行动进行再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印发中共甘肃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树峰传达了《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8.17”暴洪泥石流灾害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及生态移民相关工作的通知》,汇报了县政府关于“8.17”暴洪泥石流灾害受灾群众兰州新区易地搬迁安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8.17”暴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县政府按照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在陇南市调研时提出的“鼓励群众尽可能往乡镇以上行政区域以及兰州新区、河西等地区搬迁”的要求和相关文件要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大力宣传易地搬迁政策的基础上,详细调研摸底,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了《舟曲“8.17”暴洪泥石流灾害受灾群众兰州新区易地搬迁安置建议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分别报州委、州政府,目前州政府已下文同意《方案》,要求不拖不等,加强与兰州新区的协调对接,做好搬迁安置群众动员、协议签订,落实搬迁安置经费、安置政策等前期工作;此次易地搬迁安置对象为“8.17”暴洪泥石流灾害房屋严重损毁户,共599 户2761人,易地搬迁安置方式为按照群众意愿,采取农村和城镇两种方式进行安置,所有搬迁群众同步将户籍迁转至兰州新区,选择农村安置的,通过划拨宅基地、分配生产资料,转为兰州新区农村居民;选择城镇安置的,通过落实安置住房、推荐就业创业,转为兰州新区城镇居民。

会议要求,要在近期组织受灾群众代表到兰州新区实地考察安置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搬迁积极性,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前期准备工作。会议指出,下一步,县政府将加强与省政府和兰州新区及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各类补助资金争取力度,最大限度落实易地搬迁安置各项政策。同时,进一步细化受灾群众易地搬迁安置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靠实细化责任,做细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加强宣传动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确保舟曲受灾群众易地搬迁安置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会上,石华雄对“美丽舟曲”行动进行了再安排部署,指出,“美丽舟曲”行动以来,全县上下主动作为,积极行动,迅速吹响“美丽舟曲”战斗号角,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以苦干实干、滚石上山的“舟曲精神”,打响“美丽舟曲”行动攻坚战,扮靓舟曲底色。石华雄要求,要以“美丽舟曲”行动最严督查考评办法,发挥督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坚持“管行业必管环境整治、管业务必管环境整治、管项目必管环境整治、管资金必管环境整治、管人员必管环境整治”的原则,着力构建“领导干部示范抓、乡镇部门具体抓、党员干部带头抓、广大群众全员抓”的“美丽舟曲”行动机制,推动形成“思想上对环境整治更加重视、目标上与环境整治对标看齐、行动上把环境整治扛在肩上”和“开会必讲环境整治、工作先抓环境整治、项目优先环境整治、资金保障环境整治、政策支持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县级领导对包抓乡镇和分管部门的“美丽舟曲”行动负总责,做到“安排工作首讲环境整治、下乡调研首看环境整治、检查工作首督环境整治、推动落实首促环境整治”,树立领导干部示范带头抓环境整治“一面旗”。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美丽舟曲”行动负总责,开展所有工作必须做到“首讲环境整治、首听环境整治、首看环境整治、首查环境整治、首推环境整治”,形成乡镇村组环境整治“一盘棋”。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县直部门和省州属驻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机关和下属单位、环境责任区域“美丽舟曲”行动负总责,将环境整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讲业务首讲环境整治、抓业务首抓环境整治”,形成县直行业部门和省州属驻舟单位环境整治“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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