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应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常怀敬畏之心,带头学好宪法。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百年前部分爱国人士试图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对我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从而挽救积贫积弱的旧中国,都没有成功。直到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经过无数不懈的奋斗,才出台和制定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宪法,中国人民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为了国家的主人。温故而知新,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经常怀着敬畏之心学习宪法,使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守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上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最权威的法律。纪律严明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如果党员干部不带头守法,怎么能让群众信仰宪法法律?“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以高度使命感、责任感,自觉在法律约束下行使权力,不逾法律边界的“高压线”,使遵纪守法成为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狠抓贯彻落实,带头讲好宪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良好氛围,带头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宪法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不断拉近群众与宪法之间的距离,推动宪法真正成为规范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准绳”,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宪法,从而更加坚定党的领导,坚定宪法信仰,让宪法精神照亮新时代的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