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根据甘肃省审计厅《关于甘南州2015年至2016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从财政、人社、工商局等部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通过采取逐人约谈,走访企业,查阅银行账户经济往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内资信息登记平台、税务部门申报税收情况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重点对《整改方案》中涉及全州734个单位1392名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深入核查。州级具体工作由州监察局牵头进行核实,县市清查工作由县市政府负责核实。
州级涉及204人在257个企业参与经商办企业,其中:经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在企业兼职但未领取薪酬的在职人员有44人,涉及50个企业;认定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的有105人,涉及123个企业;离退休人员经商办企业的有42人,涉及62个企业;信息不准确的有13人,涉及22个企业。除对政府批准在企业兼职未领取报酬、离退休不违规和信息不准确三类人员免于问责外,对105名公职人员在123个企业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11人,其他处理84人。同时,各县市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中央、省上的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依法依纪的原则,对各县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分类进行了处理。
调查期间,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本着“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的工作原则,对认定的公职人员在企业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责令限期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除政府批准在企业兼职未领取薪酬人员正在整改外,其余公职人员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注销了相关信息;对认定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让其充分认识错误事实,引以为戒,避免同类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发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政治和法纪效果。为建设正气甘南、廉洁政府起到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