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曲县组成3个督查组,集中利用7天时间,对全县19个乡镇、9个县直单位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督查工作,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门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各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针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村级换届后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纪委(纪检组)“三转”,惠农项目资金落实,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等情况开展督查。
通过督查发现各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存在整体水平不均衡、个别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纪检机构“三转”工作不到位、“三述”制度落实不全面、廉政文化示范点创新不足等问题。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县纪委及时下发督查通报,限期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不断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