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来,江盘乡从“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乡纪委”四个层次,制定了抓党风廉政建设“8+7+6+5”责任清单,健全了六项工作机制,全力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党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议。党委书记每季度听取1次下级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专题汇报。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强化反腐败协调机构职能,推行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案件通报、协调查办、工作报告等制度。
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实行责任分解承诺书,任务落实督办书,实行责任分解落实“三书”制度。由纪委按照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向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出《责任分工告知书》,向牵头单位发出《目标任务通知书》,向工作进展较差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发出《任务落实督办书》。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并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主体责任人和纪委监督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名,作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对下约谈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就党风廉政建设约谈1次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及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就党风廉政建设约谈1次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就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健全履责报告机制。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党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乡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职尽责情况,乡党委负责人对各支部“三述”工作进行点评反馈。纪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自觉接受工作监督指导。
健全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采取片组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反馈、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机制,定期对党委班子、成员、村班子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低且连续2年排名末尾位的实施问责,强化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各类评先选优资格。对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按程序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供稿:白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