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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委集体约谈执纪审查“零查处”乡镇党委书记

发布时间:2017-03-16 00:00:00 来源: 县旅发委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督促限期实现执纪审查“零突破”。311日,舟曲县委召开集体约谈“零查处”乡镇党委书记会议,对19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全县2月底前“零查处”乡镇名单,并就进一步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零查处”,县委书记石华雄同志强调: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夯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守好“主阵地”,管好“自己人”,种好“责任田”。二要强化纪律意识,运用好“四种形态”。党委和纪委尤其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四种形态”作为检验纪律建设成效的新标准,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好、实践好。三要强化风险意识,做好防控工作。要着力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制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权力不被乱用、滥用。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方面,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重大和复杂案件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四要强化制度意识,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一切按制度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自觉接受监督。五要强化担当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面对困难和问题,尽职尽责、积极而为,迎难而上、妥善解决。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敢抓敢管,真抓实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成果取信于民。六要严格落实问责机制。要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要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坚决查处案件当事人,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促使问责形成有效震慑、成为工作常态、发挥良好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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