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曲县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目标管理机制。为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县委与19个乡镇、53个县直单位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依据。
建立工作责任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协调组织,制定了《舟曲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强化了各相关单位违纪问题线索处置的沟通协作。制定《舟曲县全面推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制度》,切实增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建立提名考察机制。为了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出台了《< 舟曲县乡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舟曲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纪检组负责人提名考察工作。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为加强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了《舟曲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制度》,逐步完善了责任监督、通报机制。
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为贯彻落实“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以县纪委为主对乡镇纪委书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以考核为导向,引导和激励乡镇纪委书记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建立分片负责机制。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印发了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工作体制。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为严明工作纪律,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舟曲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制度》《舟曲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明确了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强化了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