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倡议书
全县机关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十大高地”的重要内容。2023年,州委、州政府领导在调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上,提出了各县(市)、州直及省属在甘南各单位工作人员首先要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的工作安排,为了深化“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要求,响应州委、州政府号召,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全县机关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
一、带头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全县机关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明确安全文明出行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相对较高的优势,积极配合道路交通法规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乡村、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深入群众,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向家人、亲朋、同事、邻里和社会各界积极宣传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的重大意义和法律法规,倡导安全、文明、健康的出行方式。
二、带头驾车遵守限速规定。古人云:“欲速则不达”,我们常说:“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不快是意外”。从全县近三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百分之七十的交通事故都是由超速引起的。我县的道路通行条件有限,交通安全设施不足,居民拥有的机动车安全性能不高,超速行驶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全县机关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不管是驾驶公务车、还是私家车,在上道路后,要严格遵守道路的限速规定,在限速值以内行驶,稳驾慢行,匀速行驶,不赶时间,不拼车技,不抢超强会,不斗气别车,争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带头人,平安到达是大家共同的期盼。
三、带头遵守拒绝酒驾醉驾。当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盼着你平安归来。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做新时代良好行为的垂范者。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保持充足睡眠,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如果你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主动规劝用餐的人驾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
四、带头安全文明绿色出行。机关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现场指挥行走,驾车时带头礼让行人,爱护公共交通设施,不闯红灯,不乱停、不乱放,不乱扔垃圾,上车就扎“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忘戴“安全头盔”。倡导绿色出行,带头乘坐公交车出行,依次排队乘车,不插队,不抢座。近距离出行骑自行车或者步行,既锻炼身体又低碳环保,争做安全文明出行表率,带动全社会安全文明出行习惯的养成。
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每个家庭平安幸福,为了亲人、朋友和自己,请你遵守交通法规,公安机关已根据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有奖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公布了举报平台,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已经组建了“州、县、乡、村、社”五级微信群,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很可能会被举报、曝光。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忽视。让我们携手并肩,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敬畏法律,学会自律,匀速行车,远离酒驾筑牢防线,珍爱生命,养成良好交通出行习惯,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奋斗!
舟曲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