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文旅行业领域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委部署要求,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集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文化旅游领域整治,严厉打击涉文化旅游领域违法犯罪及其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征集线索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2.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4.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5.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6.旅行社或营业部证照不全,有组织地从事“黑店” “黑社”“黑车”“黑导”垄断经营,欺客宰客等现象。
7.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编造虚假合同、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或违反旅游合同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暴力威胁欺客行为。
8.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9.校园周边出售“问题”出版物、涉黑涉恶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10.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箱、来访等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0941—5123123
信函举报: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编:746300
电子邮箱:466437449@qq.com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对如实举报的线索,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核查办理,并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