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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经营户处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09:11:02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点击:

按照《舟曲县“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建设工作方案》及甘南垃圾治领办[2021]55号文件要求,11月30日,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老城区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两会”专项治理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对违反《甘南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和“全域无塑料”工作的“舟曲县重庆高筋鲜面店”、“舟曲县条仙鲜面铺”、“滨河市场三鲜馄饨店(杨某玉)”、“滨河市场许妍芳小吃店”4户经营户进行了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州、县“全域无塑料”的总体安排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局将进一步严厉查处违反《甘南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和州、县“全域无塑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确保我县“全域无塑料”工作取得实效。

希望广大经营户引以为戒,全面落实《甘南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和州、县“全域无塑料”工作,对屡教不改的我局将从严、从重处罚。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就我县发生的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行为进行举报,我局将及时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处,切实保障举报人个人信息,确保举报人隐私。

举报电话:0941-5112315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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