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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舟曲县新老城区销售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经营户恢复营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10:22:50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舟曲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对舟曲县新老城区销售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经营户恢复营业的通知


全县各经营户:

根据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新老城区销售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经营户恢复营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市场监管局将定于11月7日8:00,对我县新老城区销售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的滨河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药店予以恢复营业,对大中型餐饮予以恢复配送,不准堂食。

二、此次共恢复营业销售生活必需品滨河集贸市场1家,大中型超市30家,药店12家,恢复大中型餐饮配送(火锅店除外)16家。其他各类经营户继续暂停营业,等待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后予以通知。

三、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监管,严格要求恢复营业的各类经营户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不符合防控措施的经营户,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暂停营业。

特此通知

舟曲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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