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我县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广大干部群众应主动、真实、详细报备国庆假期外出情况。凡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张掖市,10月11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10月14日(含)以来途经嘉峪关市,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兰州市、西安市雁塔区,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等中风险和涉疫地区的来舟返舟人员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
二、精准管控。对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舟返舟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的需临时留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能满足居家条件的需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所有“黄码”人员和“绿码带*”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临时留观、采样,检测结果未出前不能擅自离开,“绿码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流动。“黄码”人员就地流调后,核实未到过疫区或与现有确诊病例无关联,由县疫防办转码工作人员协调转码,有中风险旅居史或风险人群有关联的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加强排摸。全面启动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网格化管控机制,落实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及时摸排、统计、上报外来人员信息,规范人员管理,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应单人单间居住,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发生交叉接触的其他人员,一律参照居家健康监测要求执行,要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少,落实落细防控措施,该检测就检测、该隔离就隔离、该关闭就关闭。
四、减少聚集。全县范围内原则上不再举办各类线下会议、活动,取消所有50人以上大规模聚集活动、会议,必须举办的要向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报审,按照“谁举办、谁检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制定防控措施、保证绝对安全。
五、减少外出。从即日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医务人员及广大城乡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疫情期间没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离舟到中风险区和涉疫地区。必须外出的,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城乡居民外出离舟前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由所在单位和乡镇统一向县疫防办备案。所有人员外出后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如实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返回后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六、落实责任。压实“四方责任”,餐饮行业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要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公夹。住宿业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都要进行一个月内旅居史问询、查码测温,对有境外、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地区旅居史及发热、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县疫防办报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要限制瞬间时段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排队等候安全距离为1米以上(含)。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减少人员聚集。特别是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进出单位人员和车辆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县交通运输局要指导车站严格落实实名制售检票、查码验证、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督促县内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严格做好工具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健康监测等工作,对发现的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县疫防办按要求处置,严防疫情蔓延和扩散。
七、强化防护。接种新冠疫苗是最有效的防控手段之一,全县12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主动完成接种疫苗,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 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养成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查验。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