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现公告如下:
1.出现1次逾期贷款时向借款人及时提醒,杜绝出现两次逾期;出现2次以上逾期贷款时,直接扣除借款人工资账户资金用于还款;出现3次及以上逾期贷款时,将自动列入住房公积金核心系统逾期贷款失信人员“黑名单”,同时向借款人所在单位以公函形式通报,并按属地原则呈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
2.出现到期逾期贷款的,按照《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规定,依次从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担保人的公积金账户金额中直接扣除金额用以还款。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担保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还清时,又依次从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担保人工资账户和其它账号中直接扣除金额直至还清。情节恶劣的进行依法诉讼,同时呈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
3.对夫妻一方列入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失信人员“黑名单”的,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对利用“假房源、假材料”企图贷款的,将其列入住房公积金房源材料失信人员“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并将名单以《房源失信人员“黑名单”所在单位公函》的形式,函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呈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
5.通过法律顾问和司法机关,及时启动司法程序,依法催收逾期贷款,依法打击恶意贷款逾期行为。
6.通过甘南州主流媒体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3期及以上逾期贷款的借款人、担保人和房产抵押人进行实时曝光。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