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统筹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甘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稳妥有序做好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全县中小学(中职)、幼儿园秋季开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学校申请、县级评估、市州统筹、省级指导”的原则和“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分级分类开学的要求,全县普通高中、中职学校8月30日开学,8月31日正式上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月31日开学,9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9月1日开学,9月2日正式上课。开学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开学返校条件逐校进行评估,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防控要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不能开学。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五早”“五有”要求,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师生员工要落实个人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有关学校必须督促目前仍未按要求返回学校所在地的师生员工迅速返回,并严格落实居家14天留观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
三、全县中小学(中职)及幼儿园根据《甘肃省中小学校(中职)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甘肃省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开园及疫情防控指导方案》,完善本校开学(开园)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上报县防控办、县教育主管部门评估,待评估认为具备开学条件后方可开学(开园)。
四、依据对来舟返舟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相应管控要求,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须返回居住地,主动向学校和社区报备。在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红码”“黄码”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进行3次核酸检测。
五、即日起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一律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六、符合接种条件的12-17岁适龄学生,务必在本月31日之前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完成疫苗接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种的,须提供医院证明)。为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原则上,开学前符合接种条件的所有12-17岁适龄学生要全部完成疫苗接种。
舟曲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