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和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我县从严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八务必八不准”:
一、近14天内有云南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内蒙古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不准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否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商贸、餐饮、住宿等场所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上岗,对所有到店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上报。不准出现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
三、所有来舟返舟人员务必主动申领使用健康出行码和行程卡“绿码”,如健康出行码和行程卡“红码”、“黄码”,不准到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出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准进出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全县范围内务必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不准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和聚集性宗教活动、民俗活动、文艺汇演、展销促销等活动。
六、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准召开、举办、组织线下50人以上大规模会议、培训研讨、论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
七、广大干部群众务必密切观察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准瞒报个人旅居史,其他私人诊所和不具备接收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诊发热患者。
八、15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群务必及时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准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监所等重点场所。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