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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落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09:20:12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全县各市场主体:


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甘人社(2019)456号)《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在我县创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小微企业可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够顺利享受这项补贴,现就2021年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事项

以上五类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18周岁-59周岁),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内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必须满一年以上,具有实体店,正常经营(指有正常经营收入)一年以上且申报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2020年已享受补贴的家庭不再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每户5000元,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每户只能领取一次创业补贴。

有稳定收入的机关事业企业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乡村振兴专岗人员、在职村干部都不能申报。

三、申报及资金拨付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小微企业向经营场所管辖所属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由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进行初审,将审核通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交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按顺序审核、经相关部门协查后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当中。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3、经营者持营业执照正本在经营场所门牌前拍摄的7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照片清晰可辩,门牌名称与执照名称相符。

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5、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6、申报人员本人甘肃省农村信用联社制发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若此卡未启用金融功能,需去信用联社各网点激活)或甘肃省农村信用联社制发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

办理时间从2020年8月2日开始至9月30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快办窗口

咨询电话:0941--5189094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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