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舟曲县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十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县委副书记何学智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省州属驻舟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关于“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内容和胡昌升同志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主动创稳提质增效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内容。
会议邀请甘肃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冯之东作了题为《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题报告。报告从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工作要求四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地阐述和讲解。通过授课,进一步深化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践行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全面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和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州委主动创安、主动创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二要结合“法律八进”“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四下乡”等活动,通过专家授课、法条释义、对谈交流、进门入户、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宣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深刻研学《反有组织犯罪法》内涵要义,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自觉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尚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