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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03 08:20:11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3月31日,舟曲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恩茂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格永勤、罗虎才、王建俊及常委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华湃,县人民法院院长丁志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爱民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部分内容;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制委关于2022年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细化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的决议;讨论通过了《舟曲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会议还讨论决定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

会议指出,强化理论学习既是“三抓三促”行动的基本要求,又是我们依法履职的现实需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认真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上下一番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重要指示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抓好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消除“知识恐慌”,提振信心,增强干劲,真正成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家里手。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难点,全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共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科学执政能力。要坚持严格执法,加大生态保护、食品安全、土地开发利用、城市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在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立足县情实际,科学编制预算方案,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县委工作部署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二要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按照202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紧扣议题,把准重点和难点,深入开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三要强化宪法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要站在维护法律尊严,实施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性,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县财政局、司法局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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