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舟曲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军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永昌,县政府副县长张拴平,县政协副主席全小兰,新确定的24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乡镇、学校、企业、社区、医院、军(警)营、寺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县长张拴平宣读了县创建办《关于确定舟曲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通知》,并解读了舟曲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九大工程”内容。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王新伟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针对各行业、各系统(单位)的特点,分别提出了创建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军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孙军林指出,自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各单位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从督查情况来看,个别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创建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不均衡等问题,创建工作力度不够、形式单一,以及信息上报不及时、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亟待解决。 孙军林要求,各示范点创建单位要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中心工作来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一把手”要把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深入思考,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培育工作亮点,突出特色。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推进创建工作,将严格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九大工程”的实施、“八进活动”的拓展延伸作为创建工作的有效内容和抓手,全方位的开展好创建工作,避免创建工作空对空。 孙军林强调,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查找不足,狠抓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解决;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内容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纳入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容,并根据形式发展需要及时补充更新,做到常抓不懈;要转变宣传思路,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巩固和发展民族平等团结的和谐局面,为实现全县各民族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