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坚持把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与舟曲实际相结合,按照全省“三屏四区”生态战略部署,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划定国土开发空间,确定了“两城一带六区多点一园”的城乡发展空间体系,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全县国土空间合理分布。严格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作用,近五年转移支付2.49亿元的70%以上用于生态建设。严把项目环境审批验收关,从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全过程严格监管,切实做到“项目建成一个、环保验收一个、稳定达标一个”,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和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少占耕地、草地、林地,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监管,在境内46家运营水电站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严格执行生态下泄流量制度和水土保持措施,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国土执法大队、水政执法大队等执法队伍,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砂和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用,设立地表水断面监测点、集中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点各2个,对城区空气、水源地水质、白龙江断面水质和农村环境进行监测,督促27家辐射源单位和13家电磁辐射单位严格执行放射性废物收贮程序,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省环保厅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舟曲健全制度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