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曲县始终以“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生态经济”为主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大局、着眼长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环境全面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科学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布局空间。坚持把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与舟曲实际相结合,按照全省“三屏四区”生态战略部署,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确定了“两城一带六区多点一园”的城乡发展空间体系,编制《舟曲县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全县国土空间合理分布。二是严格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紧紧围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功能区域转移支付办法,充分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作用,近五年转移支付2.49亿元的70%以上用于生态建设。三是严把项目环境审批验收关。从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环节全过程严格监管,切实做到“项目建成一个、环保验收一个、稳定达标一个”。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和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少占耕地、草地、林地,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四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监管。成立环境监察大队、国土执法大队、水政执法大队等执法队伍,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砂和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境内46家运营水电站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严格执行生态下泄流量制度和水土保持措施,依法征缴水资源费和水土流失补偿费670余万元。五是不断提高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用,设立地表水断面监测点、集中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点各2个,安装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环保厅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城区空气、水源地水质、白龙江断面水质和农村环境进行监测,督促27家辐射源单位和13家电磁辐射单位严格执行放射性废物收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