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曲县抢抓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的政策机遇,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衔接配合,优化审批服务,强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舟曲县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组,县政府各分管领导逐一到各乡镇、各部门项目现场进行实地督查,针对未开工和进展缓慢项目,督促各责任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有力推进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及时组织召开项目前期工作会和推进会,不断完善县级领导包抓项目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包抓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2017年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建设项目一览表,对所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领导包抓责任制、形象进度、时限要求等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逐个进行分解量化,下达到各乡镇和各项目单位。及时创建全县项目工作微信群和QQ群,组织各乡镇、各项目单位项目干事在微信群或QQ群学习项目前期办理程序和其它业务办理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时效。组建县项目推进办公室,抽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项目干事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乡镇抓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旬报制度。严格实行项目旬调度和挂图作战制度,研究制定了项目工作旬调度表,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及包抓干事,对项目选址、环评、土地预审、节能审查、风险评估、可研、初设、施工图审查、招投标、项目开工、建设等任务按时限要求和时间节点逐项分解量化。各项目单位每隔10日向县发改局书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由发改局及时将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上墙通报,督促进度。四是优化服务水平。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做好被征地拆迁人员经济补偿及安置工作,依法整治项目建设中恶意哄抬物价、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五是加强项目管理。认真落实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各项规定,全面执行建设项目四大班子领导包抓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继续推行项目建设社会督查评议制度,严把“五个关口”,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六是强化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改局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督查指导,随时掌握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告知项目办理程序和当前亟需开展的工作。针对省州稽查办督查反馈的未开工项目和进展缓慢项目,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和限时交办单,责令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促进了项目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