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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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3 00:00:00 来源: 舟曲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
为全面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步伐,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落地生效,舟曲县专门成立两个验收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带领县财政、审计、农牧、交通、扶贫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从4月25日开始,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已完成的近三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此次验收项目涉及资金近亿元,包括因户施策、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经济林果、精准扶贫贷款贴息、互助社、培训、环境卫生整治等20类项目。
为切实提高项目验收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舟曲县突出“实、严、细、准”四字要诀,严把项目验收关口。一是现场检查“实”。对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照项目计划和建设招标议标书、合同书及设计图纸,实地查看项目实施、资金整合情况和扶贫成效。对实地无法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的产业增收项目和培训项目,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群众等方式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二是抽查评议“细”。充分体现群众主体地位,对整村推进到户项目每村选择5户进行入户抽查,对因户施策项目每村抽取10户贫困户,对照项目计划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群众知情度、项目效益发挥等情况。并在项目实施村召集村组干部、群众代表、项目受益户、老党员、老干部进行座谈评议,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群众参与情况和扶贫效果以及群众的意见、满意度等,群众评议不过关的不能通过验收。三是查阅资料“严”。严格按照项目检查程序查看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项目材料是否完备,账务票据、补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是否规范、真实。并认真检查贫困户认定情况和到村到户扶持项目的确定,贫困户参加科技、劳务技能培训情况及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制定落实情况。四是整改落实“准”。在每个项目乡镇召开会议,通过听取项目开展情况汇报,了解乡村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项目乡镇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扶贫办备案,对未完成的项目督促尽快实施完工,待项目全面完成后再进行验收。
责任编辑:孙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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