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舟曲县境内频发持续性强降雨,滑坡、山洪、泥石流等次生自然灾害多发,全县境内农村公路因强降雨,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截至目前,全县55条农村公路不同程度受损,累计冲毁路面46195.5㎡、路基14380 m3、塌方泥石流83544 m3、冲毁挡墙3895.38 m3,直接造成经济损失634.4788万元。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进行应急救灾,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赴受灾乡镇指挥参与抢险救灾。县交通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及时开展水毁摸底调查、全面开展水毁抢修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突出“四个迅速”,使全县受灾公路第一时间得到抢修和畅通,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日常出行。
(一)突出动员部署迅速。自7月中旬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召开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作部署会,第一时间将水毁抢修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防汛应急预案。成立农村公路水毁抢修排查摸底工作组,重点对全县19个乡镇的公路受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灾情明确;并成立舟曲县交通运输局农村水毁抢修24小时值班室,确保灾情信息渠道畅通。通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将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分管领导领导、工程师和技术员身上。
(二)突出排查隐患迅速。面对持续性强降雨引发的农村公路路基塌陷、路面损毁等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刻不容缓,灾情发生后,我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全县19个乡镇对已受灾和未受灾的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摸底,确保从源头上保障农村公路通行安全。紧急启动突发自然灾害交通应急预案,对局所有车辆、人员进行统一调配,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亲自指挥督战,干部职工在受灾现场蹲点抢险,确保了全县各受灾路段及时进行修复抢通。
(三)突出资金保障迅速。灾情发生后,及时将公路水毁统计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上报,县政府先后两次共下达了250多万元的水毁抢修专项资金,从资金上保障了抢修的效率,我局积极联合受灾乡镇及时开展公路抢修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动干部群众1600余人次,出动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机械16台,切实做到了第一时间处置灾情,第一时间疏通交通,为后续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交通保障。
(四)突出灾情信息传达迅速。局每天安排派专人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灾情情况,并每天定点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交通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传达防汛防灾信息;坚持24小时值班,不间断接收乡镇反馈的灾情,做到了收集灾情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严谨迅速,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乡镇灾情信息16期,向上级部分反馈受灾情况2次,做到了及时与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受灾情况,从而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道路修复提供了依据。
责编:马红英 审批: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