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秦安等县安全生产督查和巡查“回头看”工作的通报》、《舟曲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舟曲县峰迭镇“8.24”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防止和减少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委县政府印发了《舟曲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宏钟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梁建军、张拴平、县公安局局长张志明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局、县路政大队、县农机站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长,抽调县公安交警、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运管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
自8月25日起,四个工作组分别对全县十九个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乡镇干部要进村入户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和村劝导室职责,尤其是村级劝导室及村级道交协管员作用,从源头制止村民乘坐非载客、超员机动车辆;二是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政府展开道路交通安全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重从严打击;三是学校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载客、超员车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四是做好综合安全生产生产工作,防止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各乡镇联合当地派出所以定点分组检查的方式重点查处摩托车、农用车违法驾驶;三轮车和机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超载、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检查劝导行动中,坚决做到逢车必查、劝告为先,因情施策,宣教为主,全力保障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为全县营造一个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张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