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9月7日,舟曲县在新区会议中心举办了2017年全县领导干部环保法律法规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副乡镇长,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滕海峰做了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专题报告。他用历史的角度,辩证的思维,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图文与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这两个关键词,深刻解读了美丽中国的提出及其内涵、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战略定位,科学分析了美丽家园建设行动成效与不足、并针对我省国土开发格局优化的思路和重点,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报告很有针对性,使参训人员很受启发,切实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理清了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自承担的环保职责,进一步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搞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掌握了国家、省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最新政策,提高了大家搞好环保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促进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会上,还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州委州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 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
县委副书记李世华强调,保护好生态环境,不仅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更是事关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要坚决有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在现有整改工作基础上,按照最新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坚持高标准,采取清单化的管理模式,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能因为一个地方整改不彻底,影响到全县的整改进度和成效;要不断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水平。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监管督查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拓展群众监督范围,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让监管缺位、执法不到位,甚至不作为和乱作为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认真履行生态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更加自觉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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